在建筑物開始規(guī)劃時期,就應明確該建筑物的用途,因為按賓館飯店、辦公樓、醫(yī)院、住宅或工礦企業(yè)不同用途的建筑物,其使用電梯的類型往往差異很大。 建筑物用途確定后,根據(jù)其建筑面積、層樓(高度)、進出人員流量、電梯所在樓中的位臵等因素作出客流分析,以便確定電梯速度、載重量(電梯轎廂內滿載時的載荷)、所需電梯臺數(shù)
了解詳細>>許多未設置電梯的老舊小區(qū)多層住宅“上下樓困難”的問題日益突出,成為老年群體出行和生活的障礙。新標注提出了新建住宅安裝電梯的強制要求,四層及四層以上住宅或住戶入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10m時必須設置電梯。
了解詳細>>電梯是指服務于建筑物內若干特定的樓層,其轎廂運行在至少兩列垂直于水平面或與鉛垂線傾斜角小于15°的剛性軌道運動的運輸設備。也有臺階式,踏步板裝在履帶上連續(xù)運行,俗稱自動扶梯或自動人行道。服務于規(guī)定樓層的固定式升降設備。垂直升降電梯具有一個轎廂,運行在至少兩列垂直的或傾斜角小于15°的剛性導軌之間。轎廂尺寸與結構形式便于乘客出入或裝卸貨物。習慣上不論其驅動方式如何,將電梯作為建筑物內垂直交通運輸工具的總稱。按速度可分低速電梯(4米/秒以下)、快速電梯4~12米/秒)和高速電梯(12米/秒以上)。19世紀中期開始出現(xiàn)液壓電梯,仍在低層建筑物上應用。1852年,美國的E.G.奧蒂斯研制出鋼絲繩提升的安全升降機。80年代,驅動裝置有進一步改進,如電動機通過蝸桿傳動帶動纏繞卷筒、采用平衡重等。19世紀末,采用了摩擦輪傳動,大大增加電梯的提升高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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